贸易与进口

官方来源说明了什么

修订后的第20条规定,以获投资许可项目名义登记的投资设施机械和生产线进口,可豁免关税、财政税费及非关税附加费。 [1]

范围与条件: 项目许可及以其名义登记是关键条件;用于转售的机械进口不自动免税。

法令还规定医院和卫生中心配套医疗设备可获指定费用豁免,但必须为全新、未使用设备。 [1]

范围与条件: 发货前请向主管部门和海关核实项目身份、医疗用途及资格。

2025年1月22日口岸机构公告说明,生产线和机械豁免需有效工业登记及工业部证明工厂需求的函件,期限为决定颁布日起两年。 [2]

范围与条件: 这是另一项决定的公告;不能从新闻日期推算准确到期日,持续适用情况还需核查后续变更。

可以提前准备什么

以下为实用准备建议,并非强制材料清单,也不能替代主管部门的要求。

  • 准备:明确每台机械用于生产还是转售。
  • 准备技术规格及已核实的HS编码。
  • 核对进口名称与项目许可。
  • 相应路径需准备工业登记与需求函。
  • 发货前取得豁免确认。
  • 将运费和清关服务费与获豁免税费分开。

决策前需要确认的问题

这些问题用于向主管部门核实您的实际情况,并不表示已经获得许可或豁免。

  1. 所有工业机械都免税吗?
  2. 豁免包含运费和清关服务费吗?

查阅原始来源

每条事实均附有来源。新闻发布日期本身并不能证明某项法律规则的生效日期。

  1. 法律原文

    [1] المرسوم 114 لعام 2025 — صورة الصفحة 9 المنشورة رسمياً

    رئاسة الجمهورية العربية السورية / صور النص لدى سان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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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官方公告

    [2] إعفاء خطوط الإنتاج والآلات من الرسوم الجمركية بشروط

    الهيئة العامة للمنافذ البرية والبحرية / سان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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